2、薪資受領人於年度進行中有異動者,並應於發生日起10日內將異動情形填寫申報表列印一份簽章並寄送電子檔於人事室彙整。3、相關規定請詳閱薪資所得扣繳辦法: 4、『員工薪資所得受領人免稅額申報表』請詳閱附件。
www.kjes.tp.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