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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在後 - 永然文化出版 - 永然關係企業

一、故意傷害他人的身體為傷害罪,輕傷罪是屬於告訴乃論,但重傷罪則屬於非告訴乃論(刑法第二百七十七、二 ... 第四條雙方就此次傷害糾紛,除本和解書所約定的事項外,其餘的請求均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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