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贈與子女財物,免稅額均應單獨使用。財政部提醒,即使夫妻主張聯合財產制,或由金融機構聯名帳戶中贈與資金給他人,夫妻亦僅能各自享有其220萬元贈與免稅額,不能由其中1人代表贈與,要求免稅額合併按440萬元計算。
www.leadshin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