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條 現職公務人員之調任,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 3 條 本辦法所稱現職公務人員,指本法施行細則第二條所定各機關除政 務人員及民選人員外,於其組織法規中定有職稱及官等、職等,並 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列有職系現仍在職之 ...
www.nck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