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文 號:中華民國96年1月19日行政院院授主忠字第0960000401號函修正第2點之附表1、第4點之附表2及第5點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96年1月19日 一、中央政府各機關(以下簡稱各機關)員工,因公奉派出差報支旅費,依本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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