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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法規

合作社法 (民國100年06月15日修正) 第一章通則 第1條: 本法所稱合作社,謂依平等原則,在互助組織之基礎上,以共同經營方法謀社員經濟之利益與生活之改善,而其社員人數及股金總額均可變動之團體。

coop.mo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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