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 民國101 年12 月22 日修正). 一、教育部 (以下簡稱本部)為鼓勵教師長期從事教學工作,為教育 投注心力,特訂定本要點。
w3.hfp.ks.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