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總則 各機關辦理公共工程委託專案管理之作業,除法令另規定外,依本要 點之規定。 各機關辦理公共工程,得視需要將其對規劃、設計或履約業務之專案 管理之一部或全部委託廠商為之,以整合及協調工程界面、控制工程 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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