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應各機關辦理土地及建築物以外之其他財產,其已失原有使用效能,奉准報廢而有殘值者變賣及估價需要,訂定本作業程序。 ... (二)公開標售一次而未標脫者,執行機關得以原標售底價或降一成,重新標售或當場改以公開喊價方式處理。
mepoped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