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司法院大法官

財政部為協助所屬機關統一認定系爭規定所稱彩色電視機,以系爭令釋示:「一、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彩色電視機須同時具備彩色顯示器及電視調諧器二大主要部分。二、廠商產製(或進口)之彩色顯示器,本體不具有電視調諧器(TV ...

www.judicial.gov.tw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