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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

大法官雖亦為中央、地方機關或立法院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時之最終解釋 ...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二條固規定:「司法院大法官,以會議方式,合議審理司法院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律 及命令之案件;並組成憲法法庭,合議審理政黨違憲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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