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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七十七年四月十四日台七七勞保二字第六五三0號函謂:「依同條例(勞工保險條例)第十九條規定,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請領保險給付,以於保險效力開始後停止前發生保險事故者為限,故有關勞工於加保前發生事故導致之殘廢或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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