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司法院大法官

二、公民投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置委員二十一人,任期三年,由各政黨依立法院各黨團席次比例推荐,送交主管機關提請總統任命之。」關於委員之任命,實質上完全剝奪行政院依憲法應享有之人事任命決定權,顯 ...

www.judicial.gov.tw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