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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

獎勵投資條例︵已於七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施行期間屆滿而當然廢止︶係以稅捐減免等優惠措施,獎勵投資活動,加速國家經濟發展而制定。該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為促進資本市場之發展,行政院得視經濟發展及資本形成之需要及證券市場之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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