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組成「法官守則研究修正委員會」 司法院為使法官有明確遵循之倫理規範,以現行法官守則之研修作為基礎,組成委員會,由姜副秘書長擔任召集人,委員包括新竹地院蔡炯燉院長、最高行政法院胡方新法官、臺灣高等法院蔡新毅法官、臺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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