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小心看到這文章。這律師也很有意思。我跟他沒關係,但訴訟策略是值得研究。 『檢察官當場動怒,當庭逮捕被告,要聲請羈押』 偵查庭沒有人敢保持緘默, 若保持緘默,被羈押的可能,瞬間變大,但保持緘默的好處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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