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 台北駐日経済文化代表処

在日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申請須知簡要表 一、 適用對象: (一) 旅居日本一年以上,且持有工作證明者。 (二) 取得永久居留權者-包括「永住者」、「定住者(來日四年以上)」。 (三) 留學生-持有「留學」簽證者。

www.taiwanembassy.org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