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台北榮總教師培育科--訓練課程

醫事類別 資格認定要點 西醫 依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及衛生署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標準之規定。 牙醫 專任主治醫師兩年以上、具有專科醫師執照、且門診臨床教學經驗兩年以上又有教學熱忱者,經口腔醫學部教育委員會認可,得以成為臨床教師。

fdc.vghtpe.gov.tw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