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短期補習班退費標準(102年新修訂) 依據臺中市政府101年9月14日府授法規字第1010160384號令 及教育局101年9月14日府授法規字第10101603843號公告辦理 補習班學生繳納費用後離班者,補習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 學生於開課日三十日前提出退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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