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計畫主要工作項目 除提供幼兒免學費補助及弱勢幼兒加額補助其他就學費用外,本計畫另辦理下列工作項目: (一)供應不足地區增設公立幼稚園(班) 及非營利園所。 (二)鼓勵5歲幼兒入園 1、保障經濟弱勢幼兒優先就讀公立幼托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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