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是一直聽卡卡說,到第二市場一定要去吃吃嵐的肉丸仔。曾經在去吃丸一時,探過門路,就在丸一的隔壁。而且丸一和嵐是姐妹店,禁帶外食的兩家店,只允許客人帶對方的食物入內一起享用。第一次來時正好遇到嵐的公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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