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警察在街頭取締交通違規,民眾當場收到的罰單上寫的是「逕行舉發」,如果被警察或街頭的攝錄器拍下,事後收到交寄的違規罰單,大概最多會附上4張照片,但現在因為警察取締沒有獎勵金,事後收到的交通裁罰單上變成是「民眾檢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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