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此問題,縣政府將行文各鄉鎮市公所,建議公所於申辦原保地增劃編土地測量業務時,先行通知並會同申請人於使用土地位置豎立樁點(或標旗),如有障礙物一併清除,遇有指界糾紛時,並先釐清。
www.ksnew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