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印務局 - 第20/96/M號法律

第20/96/M號法律 八月十九日 《機動車輛稅》 鑑於澳門總督的建議;經遵守《澳門組織章程》第四十八條第二款a)項所規定之程序; 立法會根據《澳門組織章程》第三十一條第一款h)項及n)項之規定,制定在澳門地區具有法律效力之條文如下:

bo.io.gov.mo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