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本規程依據家庭教育法第七條第三項及南投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九條 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南投縣家庭教育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隸屬於南投縣政府(以下簡稱 本府)掌理推動家庭教育事項。
www.rootlaw.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