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槍擊要犯,台灣警方針對重大暴力犯罪份子的追緝名單,是前警政署長莊亨岱在職時所創造。警方會定時公布名單,並加以追緝。當罪犯遭到逮捕時,則將其他罪犯列入名單中。多數列名槍擊要犯的罪犯,都已遭到逮捕或身亡。目前這個措施已經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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