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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青天開講—「言詞嚇人,就成恐嚇」 - 新北市政府

2011年4月15日 - 邱姓男子這一段行為,後來被檢察官以恐嚇罪聲請法院以簡易判決處刑。 ... 惡意思通知被害的一方就符合犯罪的要件,不必真有加害的意思,更不容許有加害內容的實現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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