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二由大專校院、職業訓練機構、工業團體、商業團體、農民團體、漁民 團體、研究機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不含勞工團體 及經專案核 定之單位辦理之非學分班課程。 前項學分班課程,以實務導向之應用課程為原則,並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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