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項之「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表」第八類第二項所規定「其他本表未列之有毒物質或其他疾病,應列為職業病者得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增列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八十五年六月十四日函示核定增列四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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