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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一、 投保單位之名稱、地址或其通訊地址之變更。二、 投保單位負責人之變更。三、 投保單位印章或負責人印章之變更。 投保單位名稱變更時,應將原保險證一併附還保險人,換發新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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