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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保險人應於每年年終時編具總報告,送監理會審議後,由監理會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第五條 監理會應按季編具業務監督、爭議審議及財務稽核報告,並於年終編具總報告,均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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