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基金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作業要點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6年3月21日 勞保1字第0960140113號函核定 一、 勞工保險基金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依據「勞工保險基金管理及運用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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