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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契約與工作規則】不適任資遣員工如何處理? -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考核不能勝任員工之手段如為考績,應至少一年,如為自定程序應依程序規定,惟時間最好半年以上較為妥適,至於能對不適任員工調動,更能彰顯雇主支安置義務,逕予資遣一定會敗訴。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可寫離職原因,離職證明書如為勞基法之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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