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每日工作8小時,雙週84小時制者,則勞動基準法第37條暨施行細則第23條所規定之19 日休假日均應休假,且工資照給。 事業單位若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2項前開規定安排工時,而達到週休二日目的,且未將休假日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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