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一些車禍被告過失傷害的經驗 2007年中我開車在台北縣中和市景平路(台64高架底下) 被闖紅燈逆向的機車撞 初判表我的肇事因素也是空白(也就是無肇責) 對方躲起來聯絡不到, 要以強制險賠找不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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