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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施行細則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4 第 二十 條 載運罹患動物傳染病或疑患甲類動物傳染病動物之船 舶,除依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八項規定於港外豎立動物檢疫 信號外,應由動物檢疫人員依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 於港外先行檢疫,並採取必要之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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