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 摘要: 關於所購建物登記謄本主要用途欄「空白」;而使用執照之「建物用途」 欄為「公寓」,建議列為「青年優惠房屋貸款暨信用保證專案」之適用建 物案 發文機關: 財政部金融局 發文日期:
law.bankin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