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6520500A-H42-004-example 分割繼承協議書 立協議書人 李吳 等 2 人係被繼承人 李 光 之合法繼承人 玆因 不幸於民國 96年 06 月 02 日 逝世,特就附下之不動產與動產依照 民法有關規定訂立本協議書予以分割遺產,其協議內容及分割明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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