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要點依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十九 條規定訂定之。 二、本要點所稱六類公共危險物品如下: (一)第一類:氧化性固體。 (二)第二類:易燃固體。 (三)第三類:發火性液體、發火性固體及禁水性物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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