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費最後繳納日期如為例假日,可以順延繳納。 72年8月份勞工保險費繳納期限應限於10月30日屆滿,該日適逢星期日,翌日亦為國定例假日。既然各行庫停止營業無法繳費,同意將保險費繳納期限予以順延,嗣後凡類此案件,亦請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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