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保險業與一般行業及銀行業之行業特性不同,並為利於人身保險業及財產保險業編製財務報告之合理性及一致性規範,我國爰於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日依據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之一第三項之授權規定,分別訂定公布「人身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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