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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罪?」是否可「撤銷(回)?」告訴? - 法蘭客的部落格 - udn部落格

只能透過和解或調解的方式與被害人協商賠償解決。對方如果要求比遺失的一千塊還要多,就看多多少?如果只有多要一兩千塊,想花錢消災,換取對方不追究,檢察官就可能給你緩起訴的機會,也就不會留下前科;如果對方要求過高,你不答應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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