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財產信託申報相關作業流程 項目 內 容 備 註 1 簽訂信託契約 1.公職人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委託人)分別與銀行(受託人)簽訂信託契約。(未成年子女除已結婚者外,以其法定代理人為應辦理信託之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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