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本原則自即日起至93 年12 月31 日止,以「公文書橫式書寫 推 動方案」第1 階段優先推動之無須修法立即採行措施(如各類申 請書表、圖表、機關內部表單及相關文件等)為適用範圍。至所 有公文書(如令、函等),配合「公文程式條例」第7 條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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