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20 中國時報 公寓大樓安檢 將由政府出錢 林諭林/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消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公寓、 大樓等應設置消防設備的集合住宅,定期消防安檢經費得由地方主管機
www.search888.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