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 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三條 本條例用辭定義如下: 一、公寓大廈:指構造上或使用上或在建築執照設計圖樣標有明確界線,得區分為數部分之建築物及其基地。 二、區分所有:指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而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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