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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各類噪音管制區及其管制時段內,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草案

年平均成長率約百分之四。為依法處理此類噪音問題,爰依據噪音管制法第六條 第四款之授權,針對民眾休憩之時段,公告各類噪音管制區及特定管制時段內,不得從事「於室內施工」或「於非娛樂營業場所,以擴音設備或音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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