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務員圖利罪,狹義係指刑法瀆職罪章第一百三十一條之罪,廣義尚包括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四、五款之罪。對於公務員圖利罪是否違憲,可自下述角度探討之: 一、文義解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直接 ...
www.npf.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