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02/7/7 銓敘部澄清中央及地方機關職務列等表修正草案均係依考試院政策指示,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六條規定意旨及立法院附帶決議辦理,研議過程並邀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財主單位共同參與及舉辦公聽會,程序極為嚴謹,並無報載自作主張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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