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成立後,政府的施政按照既定的計劃平穩推進,各級的公務人員一直堅守崗位,與特區政府共同進退,竭力為市民提供優質的服務。 現行公職法律制度,包括由第86/89/M號法令規範的職程制度於1989年建立。
carreira.safp.gov.mo